附: 安溪古代历史上的大事记 安溪在民国时期的大事记
中华人民共和国 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全县干部群众纷纷举行庆祝活动。 10月19日,接管县立卫生院并更名为安溪县人民政府卫生院。 10月20日,省人民政府任命王新整为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,谢高明为副县长。 同月,成立县委武装部,1951年5月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晋江军分区管辖。 11月24日,开始登记反动党团分子。 11月,成立县粮食科。 是月,福建省第五军分区派员整编八支四团,原第一营整编为安溪县常备大队,独立十四连编入县公安局。安溪县常备大队下设3个中队,次年3月改为安溪警备大队。 同月,调整行政区划,龙城区分为一区、二区;清溪区分为三、四区;长康区改为第五区;崇新区改为第六区;全县共划为6个区。 是月13日至16日,在县城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。 同月,五区(长康)分为五、六两个区,崇新改为第七区,全县共为7个区。 1950年 4月初,从登贤、都贤等地发生的天花、恶性疟疾、脑膜炎等疾病蔓延外安溪,累计死亡150人。 4月16日,成立县防疫委员会,县长王新整兼任主任委员。 同月,将原崇新区划分为第七、第八两个区,全县共设置8个区级政府。 5月,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安溪县工作委员会,后改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安溪县委员会,1957年再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溪县委员会。 6月,成立县检察署,1955年3月后改称县人民检察院。 8月14日,国民党军“漳泉指挥部第三纵队第二支队第一大队”卢同安部由长泰县境窜扰罗岩,被八区干部和民兵配合从华安赶来的解放军剿匪部队272团3营180多人,于15日就地围歼,卢同安被俘后逃脱。 是月,成立县剿匪委员会。 是月起,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,至次年4月基本结束。先后逮捕、镇压一批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、恶霸。 10月18日,县大队第一中队和八区民兵配合剿匪部队,分三路在龙涓大磜围歼国民党“东南反共救国军闽南边区指挥部”大队长洪宝兴股匪,击毙洪宝兴等匪徒9名,俘6名。 同月,成立中共安溪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,后改为中共安溪县监察委员会。 11月10日,召开县第二届农会代表大会,并成立县农民协会。 11月20日,县大队第二、三中队和剿匪部队在第六区围歼詹佛隋股匪,共击毙“反共救国军永安纵队”副指挥陈万物等匪徒10名,俘10名,缴获机枪1挺、长短枪16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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